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4号)精神,“到2022年底,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市县各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县财政不断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力度,出台了《白河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并从2022年开始,首次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部门(单位)预算同步批复到各部门各单位。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批复,为后续的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