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公布施行白河县中心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建设成果》征求意见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2-0040 | 公开目录: | 意见征集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30 14:27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施行白河县中心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建设成果》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23号)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施行白河县中心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建设成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集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可以通过电话、QQ邮箱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30日。
征求意见电话: 0915-7822998
征求意见QQ邮箱:316986562@qq.com
附件:《关于公布施行白河县中心城区城镇标定地价公示体系建设成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