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16:16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结合职能特点,坚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群众关心关切的各个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方面内容的政务信息公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促进白河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白河县财政局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2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42条、财政资金信息2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还存在着差距。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继续加大对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培训,提高股室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财政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新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新形式,促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