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16:29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借助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12345便民服务平台、各大主流新闻媒体、LED显示屏、评价平板、墙体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审批工作相关信息,大力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更新不够及时。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划转的事的学习,努力提高审批工作规范化程度;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建、审批改革、法治政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白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