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公示

时间:2021-10-15 04:10作者:佚名来源:应急管理局
文件名称 白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公示
索引号 zfbmyjglj/2022-0007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应急罚[2021]综合—01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15 04:10

白河应急管理局案件公示:(白)应急案【2021综合—0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日期

备注

(白)应急罚[2021]综合—01号

安康普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案

裴某某

裴某某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白河县应急管理局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