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公示

时间:2021-07-10 04:15作者:佚名来源:应急管理局
文件名称 白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公示
索引号 zfbmyjglj/2022-0004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应急罚[2021]危化—01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7-10 04:15

白河应急管理局案件公示:(白)应急案【2021危化—0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日期

备注

(白)应急罚[2021]危化—01号

白河县永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案

 

 

郭某某

李某某

烟花爆竹仓库无人员值班值守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

白河县应急管理局20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