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信息管理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9日,各政务新媒体更新及时,但有县公安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构朳镇、宋家镇等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存在错敏字情况。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县信息管理中心立即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要求在12月30日12:00前将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自查整改,夯实监管责任。县政府办将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复查中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在2021年白河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中扣除该单位相应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