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十七批)

时间:2022-01-05 21:35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十七批)

 

  截止2022年1月5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29件,目前已办结109件,现将涉及我县1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安康市白河县茅坪镇田湾村二组有一个养猪场,污水全部排放在村上的河道里面,严重影响村民饮用水,希望调查处理。12月30日举报人再次来电:养猪场将猪粪堆放在距离河道30米的化粪池内,因化粪池破损粪水流到河里,产生的臭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白河县

白河县委2021年1月1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白河县茅坪镇余加坤养殖场,60m³的三级化粪池完好,未破损;化粪池外的100 m³废水收集池池壁存在裂缝,少量废水渗排峙院沟,有轻微臭味。2021年12月26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属实

整改情况:1.该养殖场完成废水收集池漏点修补,并对河道进行了清理。2.白河县加强日常监管,督导经营人做好污染防治和卫生消杀工作,严禁违法排放粪污。

D2SN202112300056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