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审计局2021年26号公告

时间:2021-12-27 16:08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白河县审计局2021年26号公告
索引号 zfbmsjj/2021-0064 公开目录: 监督审计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27 16:08

中共白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2020年构7个村安全饮水工程

竣工结算审计的公告

2021年)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白河县水利局专项审计申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聘请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与,依据财政部、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对白河县2020年构朳镇7个村安全饮水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其间接工程费及财务情况本次未予审计。审计中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支持与配合,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了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对报审结算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及现场查勘等审计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白河县2020年构朳镇7个村安全饮水工程,依据白发改招标﹝2020﹞320号“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河县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白水字﹝2020﹞57号“白河县水利局关于报送《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方案》的报告”,由白河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地点:白河县构朳镇;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截水坝、水厂、蓄水池、消毒设备、管道铺设安装等项目。项目计划新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108处,项目概算总投资9575万元(包括其他镇村),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资金

该项目施工图纸由陕西博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建设单位委托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邀请招标程序进行了代理招标,均由陕西金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双方于2020年06月15日签订了施工合同,7个村合同总价款8831671.20元合同工期均为6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20年06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08月14日),均由安康市天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白河分公司监理。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竣工验收,评定该工程质量合格。送审该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11523808.77元。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

白河县2020年构朳镇7个村安全饮水工程送审情况明细 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标合同价(元)

结算总价款(元)

其中:合同外计价管材(元)

1

白河县2020年东坡村安全饮水工程

1062343.71

1023372.69

82652.70

2

白河县2020年黑龙村安全饮水工程

318013.99

418970.81

84487.00

3

白河县2020年家朳村安全饮水工程

1466443.42

1492326.41

135888.00

4

白河县2020年凉水村安全饮水工程

1664828.81

1882167.51

140534.50

5

白河县2020年玉门村安全饮水工程

807613.61

914397.50

143359.50

6

白河县2020年纸坊村安全饮水工程

885630.28

1065262.36

136900.70

7

白河县2020年高庄村安全饮水工程

2626797.38

4727311.49

1621884.00

8

合计

8831671.20

11523808.77

2345706.40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根据白河县水利局提供的该项目预结算及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资料审定情况如下:

(一)白河县2020年构朳镇7个村安全饮水工程,送审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11523808.77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178102.37元(合同价款8831671.20元,变更增加工程价款346431.17元);合同外计价管材投资2345706.40元(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管材)

(二)白河县2020年构朳镇7个村安全饮水工程,审计审定竣工结算总价款11496862.71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151156.31元(合同价款8831671.20元,变更增加工程价款319485.11元);合同外计价管材投资2345706.40元(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管材)

审减该工程价款26946.06

审计明细情况如下表:

白河县2020年构朳镇7个村安全饮水工程审计情况明细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工程名称

送审价款

审定价款

审减价款

1

构朳镇东坡村

1023372.69

1015545.88

7826.81

1.1

土建部分

940719.99

932893.18

7826.81

1.2

合同外计价管材

82652.70

82652.70

0.00

2

构朳镇黑龙村

418970.81

417276.95

1693.86

2.1

土建部分

334483.81

332789.95

1693.86

2.2

合同外计价管材

84487.00

84487.00

0.00

3

构朳镇家朳村

1492326.41

1487843.49

4482.92

3.1

土建部分

1356438.41

1351955.49

4482.92

3.2

合同外计价管材

135888.00

135888.00

0.00

4

构朳镇凉水村

1882167.51

1877876.00

4291.51

4.1

土建部分

1741633.01

1737341.50

4291.51

4.2

合同外计价管材

140534.50

140534.50

0.00

5

构朳镇玉门村

914397.50

912027.66

2369.84

5.1

土建部分

771038.00

768668.16

2369.84

5.2

合同外计价管材

143359.50

143359.50

0.00

6

构朳镇纸纺村

1065262.36

1060958.17

4304.19

6.1

土建部分

928361.66

924057.47

4304.19

6.2

合同外计价管材

136900.70

136900.70

0.00

7

构朳镇高庄村

4727311.49

4725334.56

1976.93

7.1

土建部分

3105427.49

3103450.56

1976.93

7.2

合同外计价管材

1621884.00

1621884.00

0.00

构朳镇合计

11523808.77

11496862.71

-26946.06

其中:土建工程

9178102.37

9151156.31

-26946.06

     合同外计价管材

2345706.40

2345706.40

0.00

(四)审减明细情况

1.白河县2020年东坡村安全饮水工程:审减工程价款7826.81元,具体为:

1)送审第1.2.1.11“围墙标语字”:送审工程量14个,送审单价500.00元/个,审定单价300.00元/个,审减工程造价2800.00元。

2)送审第1.2.1.30“220v照明电路线安装”:送审工程量1项,送审单价3850.00元/项,未执行合同价,审定工程量3000.00元/项,审减工程造价850.00元。

3)送审第1.2.2.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造价380.00元。

4)送审第1.2.3.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5)送审第2.1.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6)送审第3.2.1.2.2“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7)送审第4.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8)送审第6.7“主材二次倒运”:送审工程量449次,送审单价6.00元/次,未执行合同价,审定工程量2.00元/次,审减工程价款850.00

9)其他审减均为小数点保留汇总错误审减。

2.白河县2020年黑龙村安全饮水工程:审减工程价款1693.86元,具体为:

1)送审第1.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2)送审第1.2.2.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3)送审第2.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4)送审第2.7.1“水龙头购安”:送审工程量45个,送审单价45.00元/个,审定单价25.00元/个,审减工程价款675.00元。

5)其他审减均为小数点保留汇总错误审减。

3.白河县2020年家朳村安全饮水工程:审减工程价款4482.92元,具体为:

1)送审第1.2.1.30“220v照明电路线安装”:送审工程量1项,送审单价3850.00元/项,未执行合同价,审定单价3000.00元/项,审减工程价款850.00元。

2)送审第1.2.2.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3)送审第2.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4)送审第3.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5)送审第4.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6)送审第5.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7)送审第7.2.1.1.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8)其他审减均为小数点保留汇总错误审减。

4.白河县2020年凉水村安全饮水工程:审减工程价款4291.51元,具体为:

1)送审第1.2.1.26“石楠球”:送审工程量10株,送审单价500.00元/株,审定单价300.00元/株,审减工程价款2000.00元。

2)送审第1.2.2.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3)送审第1.2.3.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4)送审第2.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5)送审第3.3.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6)送审第3.3.2.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7)送审第4.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8)其他审减均为小数点保留汇总错误审减。

5.白河县2020年玉门村安全饮水工程:审减工程价款2369.84元,具体为:

1)送审第1.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2)送审第2.2.1.2.4“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3)送审第2.2.1.2.4“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4)送审第4.1.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5)送审第5.1.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6)送审第5.1.2.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7)其他审减均为小数点保留汇总错误审减。

6.白河县2020年纸坊村安全饮水工程:审减工程价款4304.19元,具体为:

1)送审第1.1.1.31“月季栽植”:送审工程量11棵,送审单价500.00元/棵,审定单价200元/棵,审减工程价款2100.00元。

2)送审第1.1.2.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3)送审第1.1.3.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4)送审第2.2.1.2.3“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5)送审第3.1.2.2“溢流管安装”:送审工程量50米,送审单价9.50元/米,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10米,审减工程价款380.00元。

6)其他审减均为小数点保留汇总错误审减。

7.白河县2020年高庄村安全饮水工程:审减工程价款1976.93元,具体为:

1)送审第1.2.2.1.15“闸阀井”:送审工程量1座,送审单价880.00元/座,未执行合同价,审定单价495.00元/座,审减工程价款385.00元。

2)送审第1.5.1“临时用电”,送审工程量1项,送审单价1000.00元/项,无签证,审定工程量0项,审减工程价款1000.00元。

3)送审第2.1.2.2.1.4.4“石楠球”:送审工程量49株,送审单价100.00元/株,经现场查看,审定工程量42株,审减工程价款700.00元。

4)其他审减均为小数点保留汇总错误审减。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中共白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白河县审计局

                 2021年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