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审计局2021年6号公告

时间:2021-12-27 15:38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白河县审计局2021年6号公告
索引号 zfbmsjj/2021-0044 公开目录: 监督审计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27 15:38

中共白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公告

2021年)第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审计署2020审计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有关要求,白河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2日,对白河县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运行管理以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白河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78.69万元(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0万元),支出4278.69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0万元,同比减少31%2020年,安康市白河县共减免养老保险费1283.44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124户,减免1227.53万元,占比95.65%;个体工商户2户,减免3.85万元,占比0.33%,大型企业3户,减免50.55万元,占比3.9%,其他单位3户,减免1.51万元,占比0.12%。可支付月数0个月,比2019年下降0个月。

2020年,白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604.43元,支出4882.26元,当年结余2722.1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4912.09(其中委托上级投资4579.88万元),同比增加22.33%,年末可支付月数24个月

 2020年,白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942.47元,支出11846.49元,当年结余4095.9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1783.83元,同比增加53.28%年末可支付月数11个月。

(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截至2020白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03万人,缴费0.54万人,领取养老待遇0.3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43万人,缴费8.63万人,领取养老待遇3.3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0.51万人,缴费0.49万人,领取养老待遇0.19万人。

(三)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截至2020白河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正在使用的信息系统共计1个,其中:省级管理的信息系统数量:1个,市县级管理的信息系统数量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在使用的信息系统共计1个,其中:省级管理的信息系统数量1个,市县级管理的信息系统数量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在使用的信息系统共计1个,其中:省级管理的信息系统数量1个,市县级管理的信息系统数量0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情况

1.重点人群参保方面

1重度残疾等重点人群未参保。截至2020年底,白河县9名重度残疾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面

1)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共计6.65万元,涉及职工3人。

(二)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情况

1)违规向2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0.88万元。

23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0.68万元。

(三)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1.违规发放失业金情况。截至2020年底,3人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期间领取失业金1.74万元。

    2.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74.93万元。

3.部分工商企业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4.企业养老保险费。

5.个别服刑人员入监后仍缴纳居民养老保险。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稽核征缴力度。各养老经办机构要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应强化养老保险稽核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共享,严格动态管理。各养老经办机构应加强与公安、民政等相关单位彼此信息共享,互通有无,避免出现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养老保险基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重度残疾等重点人群未参保问题,审计责成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将以上重度残疾人员纳入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范围;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问题,审计建议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补足相关人员养老保险费;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审计责成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全额追回;违规发放失业金问题,审计责成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全额追回;未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审计责成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经办中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清理已死亡人员个人账户资金;部分工商企业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审计责成白河县养老经办中心督促相关企业进行参保登记并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养老保险费问题,审计责成白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补足相关人员养老保险费;个别服刑人员入监后仍缴纳居民养老保险问题,审计责成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对以上超范围参加养老保险的服刑人员暂停缴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白河县养老经办中心积极进行了整改,将重度残疾人员纳入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范围,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补足相关人员养老保险费6.65万元,追回养老保险待遇1.56万元,追回违规发放失业金1.74万元,个人账户沉淀资金正在清理,部分工商企业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费问题正在整改,暂停服刑人员缴纳居民养老保险。

   中共白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白河县审计局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