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山禁牧的通告》的备案报告 | ||
索引号 | zfbmxzfb/2021-0085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规备字〔2021〕8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18 09:25 |
安康市人民政府:
按照《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安政发〔2019〕21号)规定,现将白河县人民政府2021年9月29日印发,2021年10月10日施行的《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山禁牧的通告》文本、起草说明、制定审核意见随文报来,请审查。
附:《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山禁牧的通告》文本2份、起草说明1份、制定审核意见1份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抄送:安康市司法局
白河县人民政府文件
白政规备字〔2021〕8号
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山禁牧的通告》的备案报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要求,现将白河县人民政府2021年9月29日印发,2021年10月10日施行的《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山禁牧的通告》文本、起草说明、制定审核意见随文报来,请审查。
附:《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山禁牧的通告》文本2份、起草说明1份、制定审核意见1份
白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