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城关镇书院北路许哲、赵静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1-0218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服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19 14:13 |
编号:202143
许哲因保管不善,将陕(2019)白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908号《不动产权证书》(坐落:白河县城关镇书院北路广兴金座,房产面积:97.96㎡,权利人:许哲、赵静)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