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财政补助经费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xnyncj/2021-0026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19 10:32 |
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财政补助经费公示(2021年第一批)
一、补助经费名称:
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
二、补助文件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55号)。
3、安康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第三批中央转移支付农业专项资金2.7万元(安农计财[2020]34号);
4、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配套补助的通知0.89万元(安农计财[2021]8号);
5、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1]6号)14万元
合计拟补助金额:17.59万元。
三、补助对象及金额(见附件):
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
附件1:白河县规模养殖场2019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共计1157头,涉及27家(见附表),总计兑付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8.09万元(其中含“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1]6号”4.5万元);
附件2:白河县规模养殖场2020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共计2455头,涉及27家(见附表),总计兑付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9.5万元(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1]6号”9.5万元)。
四、公示期限:
10个工作日,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8日止。
承办单位:白河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915-782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