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城关镇金融路40号陈忠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1-0216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服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18 17:40 |
编号:202142
陈俊因保管不善,将5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白房019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原证记载权利人:陈忠文,房屋坐落:白河县城关镇金融路4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3.2㎡,房屋建筑面积:104.55㎡)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