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7月16日17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件,现将第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 办结 |
备注 |
1 |
白河县城关镇滨河路污水处理泵站,噪声扰民,臭味较大,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白河县 |
现场核查发现泵站房外有轻微臭味和噪声。 |
属实 |
处理情况:对泵站臭气及噪声进行监测,废气浓度最大值为13(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为20);昼间、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48dB、45dB,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县住建局加强泵站运维管理,进一步采取封闭、加装隔音棉等臭气、噪声防治措施,2021年8月7日前完成整改。 |
正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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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8166809,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4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