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批)

时间:2021-07-23 16:08作者:佚名来源:市政府网站

截止202171617时,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件,现将第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白河县城关镇滨河路污水处理泵站,噪声扰民,臭味较大,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白河县

现场核查发现泵站房外有轻微臭味和噪声。

属实

处理情况:对泵站臭气及噪声进行监测,废气浓度最大值为13(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为20);昼间、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48dB、45dB,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县住建局加强泵站运维管理,进一步采取封闭、加装隔音棉等臭气、噪声防治措施,2021年8月7日前完成整改。

正在整改中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1714日-812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8166809,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4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