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茅坪镇茅坪村陈登华《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1-0149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服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1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7-14 17:04 |
编号:202133
陈登华因保管不善,将(2006)064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2007-557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原证记载权利人:陈敦华,房屋坐落:白河县茅坪镇茅坪村三组,土地使用权面积:102.3㎡,房屋建筑面积:412㎡)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