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促进搬迁群众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生活,确保本县户籍易地搬迁人员通过居住登记享受相关民生服务事项,2021年4月6日《白河县易地搬迁居住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起草背景
白河是移民搬迁大县,陕南移民搬迁政策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进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同时因移民搬迁造成的人户分离现象也特别的明显、矛盾非常突出。针对移民搬迁造成的管理缺位、服务脱节问题,白河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移民搬迁后续帮扶措施和配套政策支持,在全县大力开展“六大融入提升行动”。白河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移民搬迁“六大融入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从公安户籍管理制度破题,创新推行“居住簿”管理模式,建立了“白河县移民搬迁管理系统”,实现 “人户分离管理、机制共建共享、服务无缝对接”的人口管理新机制,以精准数据为支撑,实现对移民搬迁群众的精准管理、精准服务、精准保障。
为了使本县户籍易地搬迁人员通过居住登记享受相关民生服务事项特制订了本《办法》。《办法》的制订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搬迁群众基本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服务流程。避免因人户分离而造成管理脱节、服务缺位的问题。
(二)制订依据
《办法》制订依据《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和易地搬迁相关政策。
二、起草过程
经过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局牵头起草了《办法》,拟出初步文稿后交政府办,向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广泛征求意见,经梳理分析,对意见进行了采纳和修改,修改后的《办法》经县政府2020年第十二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同时经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完善后由县政府将的《办法》报请人大常委会备案后发布。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17条。
(一)第1条至第4条,主要明确了制订本《办法》的原因、依据、适用范围。同时对居住地、居住地址和易地搬迁人员基本含义进行了解释说明。
(二)第5条,主要明确了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及县公安局各派出所的主要职责。
(三)第6条至第9条,主要明确了易地搬迁人员办理《居住簿》的登记流程。规定了提出居住登记申请的时间范围、明确了易地搬迁人员办理居住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和村(居)民委员会及县公安局各派出所的具体办理流程。
(四)第10条主要明确了《居住簿》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主页登记项目和人口登记页登记项目。
(五)第11条至第12条,明确了易地搬迁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发生变化或自愿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的办理程序。
(六)第13条主要明确了公安机关对“移民搬迁” 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职责。
(七)第14条明确了《居住簿》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第15条明确了涉及《居民户口簿》相关内容变动的,依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办理。
(九)第16条明确了镇人民政府、县有关职能部门可以制定与《办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更好的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十)第17条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限。即《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