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0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政府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县人社局、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
单位 |
账号id |
平台类型 |
问题描述 |
最后更新时间 |
白河县人社局 |
白河县人社局 |
微信订阅号 |
更新不及时 |
2021.5.2 |
白河县财政局 |
白河县财政局 |
微信订阅号 |
更新不及时 |
2021.4.27 |
白河县司法局 |
法治白河 |
微信订阅号 |
更新不及时 |
2021.4.29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白河生态环境 |
白河生态环境 |
更新不及时 |
2021.4.25 |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县信息管理中心立即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要求在5月11日12:00前将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自查整改,夯实监管责任。县政府办将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复查中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在2021年白河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中扣除该单位相应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