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河县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带贫主体一次性生产补贴项目的公示

时间:2021-04-29 17:14作者:县农业农村局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文件名称 关于白河县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带贫主体一次性生产补贴项目的公示
索引号 zfbmxnyncj/2021-0009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4-29 17:14

白河县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带贫主体一次性生产补贴项目公示   

   现将白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带贫主体一次性生产补贴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和负责人提出意见。

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白河县农业农村局  史建强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915—7822265

 

附件:白河县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带贫主体一次性生产补贴项目计划

白河县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带贫主体一次性生产补贴项目汇总.xlsx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9日

 

 

 

白河县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带贫主体一次性生产补贴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

白河县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农业带贫主体一次性生产补贴项目

二、实施地点和建设任务

11个镇86家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疫情期间补贴,鼓励发挥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使农户从企业受益,实现持续稳定增收。

三、补助标准

带动已脱贫劳动力10人以下就业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带动已脱贫劳动力10人一19人(含10人)就业的给予补贴1万元;带动已脱贫劳动力20人(含20人)以上就业的给子补贴2万元。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县级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

五、实施期限

2020年11月--2021年3月。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

实施单位:白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史建强

六、绩效目标

2021年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补贴,鼓励发挥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使农户从企业受益,实现持续稳定增收。

七、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项目落实直接带动脱贫户1923人,带动增加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5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