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关于印发《白河县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

时间:2021-01-13 09:30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索引号 zfbmscjdglj/2021-0001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市管发〔2021〕1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1-13 09:30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白河县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

日常监管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质量发展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白河县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日常监管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白河县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日常监管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为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深化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效能为重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县市场监管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方式,统筹运用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监督抽检等方式,对市场主体实施日常监管。依据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综合考量我县2020年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2021年日常监管计划如下:

一、完善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全县市场主体按10大类17小类由县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场监管所分别建立分类名录库

1、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

2、食品销售:⑴普通食品经营;⑵特殊食品经营

3、餐饮服务:⑴餐饮服务;⑵小餐饮;(3)集中用餐单位(学校、幼儿园、校外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

4、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5、化妆品经营

6、保健用品经营

7、特种设备使用

8、检验检测机构

9、电子商务平台经营

10、其他市场主体:其他生产经营企业其他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日常监督检查安排

(一)被查主体:全县各类市场主体。

(二)检查方式:对食品生产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定频次、定时限、全覆盖检查;其他市场主体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按照本计划,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定频次、定时限、覆盖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对被查主体实施全面监督检查。

(四)检查时段:20211月至202112月。

三、专项检查安排

(一)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1、被查主体:食品生产企业

2、检查方式:全覆盖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资质,人员健康管理、生产条件保持、生产过程控制,设施设备清洁维护、出厂检验、标识标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4、检查时段依据生产特点适时开展检查。

白酒安全专项检查

1、被查主体:白酒生产小作坊

2、检查方式:全覆盖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规范(试行)》要求开展检查,重点对生产环境、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控制、设备维护、出厂检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4、检查时段:2021年12月

集中用餐单位食安全专项检查

1、被查主体:学校、幼儿园、校外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

2、检查方式:覆盖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对被查主体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查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4、检查时段:20213月和9月。

(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检查

1被查主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检查方式全覆盖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安装、检验、使用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证件、维护保养等情况实施全面监督检查。

4、检查时段2021年4月和9月。

县级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1、被查主体:县级医疗机构

2、检查方式:全覆盖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计中心、疾控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的药械(含特殊药品、疫苗)质量安全实施专项检查。

4、检查时段:20211至2月。

)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经营专项检查

1、被查主体: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2、检查方式:全覆盖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药械经营企业实施全面监督检查。

4、检查时段:20215月。

(七)卤肉制品安全专项检查

1、被查主体:卤肉制品小作坊。

2、检查方式:覆盖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根据卤肉制品食品安全风险特点,重点对主体资质、食品原材料来源合法性、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实施全监督检查。

4、检查时段:20218月。

(八)全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

1、被查主体:全县所有市场主体

2、检查方式:全覆盖检查

3、检查内容:着眼全县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五大现实风险,以各市场监管所辖区为单元,开展全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形成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限期销号管理。

4、检查时段:2021年12月

四、专项治理安排

(一)无照无证经营行为专项治理

1、治理主体:依法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而未取得,但仍然从事生产经营行为市场主体。

2、治理方式:覆盖排查。

3、治理内容:全面更新无照无证生产经营主体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4、治理时段:20211月至2月。

)节日市场专项治理

1、治理主体:设定的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个体工商户。

2、治理方式:覆盖监督检查。

3、治理内容:依法查处不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明码标价规定,销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过期变质产(商)品,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4、治理时段:2021年春节、国庆(中秋)节前一个月

三)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治理

1、治理主体:检验检测机构

2、治理方式:全覆盖检查

3、治理内容:依法查处不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擅自篡改原始数据、超范围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4、治理时段:2021年5月

(四)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治理

1、治理主体:餐饮服务单位

2、治理方式:全覆盖监督检查

3、治理内容:依法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按照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违法违规行为。

4、治理时段:2021年7月

(五)液化气钢瓶专项治理

1、治理主体:各液化气充装站和换气点。

2、治理方式:全覆盖监督检查。

3、治理内容:依法查处充装非自有、超期、报废钢瓶;不建立或不完整建立液化气钢瓶技术台账;不建立健全液化气钢瓶追溯体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液化气钢瓶安全使用知识告知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4、治理时段2021年7至8月。

虚假宣传专项治理

1、治理主体: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专(兼)营市场主体

2、治理方式:覆盖监督检查。

3、治理内容:依法查处利用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及其他产品等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行为,重点查处针对老年群体,采用非法营销手段促销的违法违规行为

4、治理时段:根据行业特点适时开展

、监督抽安排

(一)被主体:生产加工销售产(商)品、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应的各类市场主体。

(二)监督抽检方式及品种:

1、随机抽样检验:对关乎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商)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商)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

2、全覆盖抽样检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

)食品快检安排:市场监管所每月至少开展食品快速检测30批次,全年至少完成360批次全县全年共完成食品快检3900批次以上

六、执行监管计划的相关要求

(一)责任分工:本计划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各相关内设(所属)机构、各市场监管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实施本计划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实施本计划。

(二)操作流程:

1、制定工作方案;

2、编制检查清单;

3、随机抽取(确定)检查人员和被查市场主体;

4、培训检查人员;

5、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验);

6、汇总检查情况;

7、布检查结果,录入相关系统;

8、处理违法行为。

(三)特别规定:

1、建立检查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对已经检查的市场主体信息定期推送到相关内设(所属)机构、市场监管所。

2、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检查且未查出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类市场主体,原则上本年度不再检查。

(四)各镇人民政府参照本计划,制定辖区市场监管工作日常监管计划;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须按照职责分工,做出年度相应工作安排,并有效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计划履行行业主管责任。

 

 

 

 

附件1:白河县2021年市场监管双随机检查计划一览表

附件2:白河县2021年市场监管专项检查计划一览表

附件3:白河县2021年市场监管专项治理计划一览表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纪委监委,

市场监管局。

  加发:县市场监管局各内设机构、所属机构。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办公室        20211月6日印发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2021年度监管计划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