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审计局2020年22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jj/2021-0022 | 公开目录: | 监督审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1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1-17 10:30 |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卡子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
竣工结算审计的公告
(2020年)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白河县卡子镇中心小学专项审计申请,我局派出审计组并聘请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与,依据财综〔2011〕128号和财政部、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对白河县卡子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其间接工程费及财务情况本次未予审计。审计中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支持与配合,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了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对报审结算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及现场查勘等审计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白河县卡子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依据白发改社会〔2017〕11号“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河县卡子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由卡子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地点:白河县卡子镇中心小学校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1700㎡及附属工程等。计划总投资4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6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省补财政资金400万元、不足部分为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
该项目综合楼施工图纸由白河建筑设计院设计,边坡治理工程图纸由湖北九城时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建设单位委托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开招标程序进行了代理招标,安康市秦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双方于2017年12月8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价款4203996.15元,合同工期270日历天(合同开工日期为2017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2019年11月25日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评定该工程质量合格。送审该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4296735.46元。
二、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根据白河县卡子镇中心小学提供的该项目预结算及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资料审定情况如下:
(一)白河县卡子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送审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4296735.46元,其中:合同价款4203996.15元,综合楼变更减少工程价款20506.66元;边坡治理增加工程价款35561.46元,附属工程增加工程价款77684.51元。
(二)审计审定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4257328.72元。
(三)审减该项目工程结算价款39406.74元,具体审减情况如下:
1.合同内项目审减工程价款23984.70元,具体为:
(1)合同内土建工程:清单项第115项,洗手盆,送审工程量3.84㎡,实际未施工,审减综合合价978.20元。
(2)合同内土建工程:清单项第117项,拖布盆,送审工程量4处,实际未施工,审减综合合价634.60元。
(3)合同内给排水工程:清单项第25项,地漏,送审工程量9个,审定工程量7个,因工程量误差,审减综合合价115.60元。
(4)合同内给排水工程:清单项第18项,水表,送审工程量4组,经现场核查,审定工程量2组,审减综合合价926.40元。
(5)合同内边坡治理工程:清单项第9项,毛石踏步,送审工程量120m³(含泄水管1.1189m),经现场核查,毛石踏步泄水管实际未实施,审减综合合价288.00元。
(6)合同内边坡治理工程:清单项第2项,土方回填,送审工程量2025m³,经查图纸,审定工程量为910m³,审减综合合价31554.50元。
(7)合同内边坡治理工程:清单项第3项,弃土外运,送审工程量2000m³,经查图纸,审定工程量为3115m³,审增综合合价22835.20元。
(8)合同内附属工程:清单项第11项,场地硬化,送审工程量1000㎡,审定工程量837.92㎡,因工程量误差,审减综合合价10719.97元。
(9)上述合同内项目审增审减内容发生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审减价款1602.63元。
2.合同外增加工程审减工程价款15422.04元,具体为:
(1)边坡治理增加工程:清单项第5项,围墙抗滑桩外墙乳胶漆,送审工程量780㎡,经现场核查,审定工程量为517.51㎡,因工程量误差,审减综合合价6882.49元。
(2)边坡治理增加工程:人工费未执行合同单价审减人工费调差价款899.76元。
(3)附属增加工程:清单项第11项,场地硬化,送审工程量1000㎡,现场实测实量,审定工程量837.92㎡,审减综合合价3380.99元。
(4)附属增加工程:人工费未执行合同单价审减人工费调差价款1988.40元。
(5)上述合同外工程审减内容发生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审减价款2270.4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白河县审计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