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审计局2020年12号公告

时间:2020-03-04 14:38作者:白河县审计局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白河县审计局2020年12号公告
索引号 zfbmsjj/2021-0011 公开目录: 监督审计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04 14:38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公告

2020年)第12号

按照省审计厅《全省人防系统专项审计工作方案》(陕审办发〔2019〕9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我局派出1个审计组4名审计人员,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2013年至2019年10月底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对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易地建设费审批征收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人防系统专项审计组织开展情况

白河县审计局组织4名审计人员于2019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2013年至2019年10月底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通过查阅资料、核实比对、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县住建局2013-2019年10月县城规划区新审批和补证项目进行了审计核查。白河县住建局2013年至2019年10月审批和补证项目140个,其中:涉及人防工程建设和需缴纳易地建设费项目45个,批准建设人防项目9个,已建3个(2个已验收,1个在建);批准缴纳易地建设费项目23个涉及资金785.63万元,已收165.84万元。

二、基本情况

(一)人防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底,白河县设置人防系统机构1个,属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股室,与地震燃气股合署办公,现有工作人员1名。

(二)人防工程审批和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

2013年至2019年10月,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涉及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项目45个,其中:规划配建人防工程项目9个,配建面积24342.17平方米,实建人防工程项目3个,验收人防工程2个,验收面积2864.38平方米,在建人防工程1个,批而未建项目6个;易地建设审批项目23个,应收易地建设费785.63万元,已收165.84万元,减免易地建设费40.26万元,欠收579.53万元;未规划配建人防工程项目13个(2015年以前审批项目11个)。

(三)2013年以来,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无自建人防工程。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和验收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紫郡家园等6个项目9892.22㎡防空地下室批而未建。

2. 香城苑E座等3个项目欠建防空地下室面积9565.57㎡。

3.长春公寓3号楼等13个项目未按照要求进行人防工程审批。

(二)易地建设费征收方面存在的问题

1.易地建设审批程序不规范。2013年至2019年10月底审批易地建设项目23个,其中16个项目无不能修建人防工程的印证资料。

2.中厂善德小区农商行家属楼等8个项目579.53万元易地建设费应收未收、征收不及时。

(三)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人防工程平时开发管理使用未经备案登记。安康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通过安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竣工验收备案的两处人防工程(香城苑C、E座),平时开发利用县人防办未向建设单位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截至目前,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白河县审计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