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当场处罚和代收罚没票据申明作废的申明 | ||
索引号 | zfbmxzfb/2020-007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2-08 08:49 |
白河县仓上镇财政所,于2004年度在白河县财政局领用的“陕西省当场处罚票据”号码为:2758401-2758450 共计50份;“陕西省代收罚款票据”号码为:0019741-0019760,共计20份。因票据丢失,现将以上票据申明作废。
特此申明。
白河县仓上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