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卡子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执行过程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2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9-25 11:1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卡子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白发改函〔2019〕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配套资金和申请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白河县卡子镇集镇;
2.2 工程规模:白河县卡子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600T一体化污水处理(基础、主体、散水及截水沟、地砖地面、内外墙装饰工程)、新修挡土墙、河堤及通车桥等工程施工监理。
2.3 项目投资总额:5184559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184559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白河县卡子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标段编号: E6109293133coc45u3ew001;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白河县卡子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白河县卡子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600T一体化污水处理(基础、主体、散水及截水沟、地砖地面、内外墙装饰工程)、新修挡土墙、河堤及通车桥等工程施工监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白河县卡子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与【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白河县卡子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0年09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0年09月30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0年09月25日 00时00分 起至2020年10月13日 09时3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白河县卡子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13日 9时30分 ,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第一评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白河县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白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社区 |
地址: |
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 |
联系人: |
黎先生 |
联系人: |
徐娟娟 |
电话: |
15667893639 |
电话: |
18809150923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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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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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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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安康兴安路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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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6100166360005000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