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晚间,白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开展夜间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红色福特轿车驾驶人有酒驾的嫌疑,正待民警对驾驶人进一步酒精检测时,驾驶人汪某对执勤民警说,“我妻子肚子疼的厉害,好像要早产了,帮帮忙通融通融。”执勤民警仔细一看,副驾驶室确实坐着一名孕妇,显得很痛苦。汪某称,自己确实下午喝了酒,但离预产期还有一个月的妻子突然出现早产迹象,情急之下,为了尽快将妻子送往医院,他才自己驾车上路的。
酒驾违法,但情况特殊,法律无情人有情。中队负责人赵涛要求汪某立即下车,安排两名民警驾驶汪某车辆紧急将孕妇送往医院就医,另外民警对驾驶员汪某作进一步处理。汪某留在现场处理,但一直担心着妻子,对汪某作呼气式酒精检测完毕后民警将汪某带到警车跟随其后,直至将孕妇安全送达医院产房内。
民警对驾驶员汪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显示5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因涉嫌酒驾汪某面对处以1000元罚款、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汪某在情急之下送妻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饮酒后,驾驶人的意识和行为不受控制,一旦行驶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会对车上的孕妇及胎儿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者向我们交警请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