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0-0287 | 公开目录: | 国土资源(项目用地)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9月0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9-09 17:15 |
白河县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9年7月在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村三组占地建游乐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了查处,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之规定,经会议研究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该公司立即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仓上镇天宝村集体;2、非法占地行为处以10001元人民币的罚款。
该公司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在法定期限内足额缴纳了罚款,现该案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