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比”是衡量评价检察机关办案运行态势、办案质效的重要指标,彰显了司法为民的重要理念。白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案件比”指标,在案件程序运作管控和关键环节强化工作力度,对退查、报延及法律文书严把审核关,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该院不断加强办案工作机制建设,研究制定了办理重大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将退查、报延、重要法律文书纳入审核审批范畴,强化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部室负责人的职责,做到员额检察官办案负责制与领导把关的“放”、“管”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提前介入”“派驻检察室”等机制作用,严把不捕不诉、改变案件定性、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殊案件的正确办理,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案件评查通报作用,每天在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通报在办批捕起诉案件,提醒办案人员增强时限意识。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评查通报活动,全院所有检察每季度人均评查2件以上的案件,通过交叉评查、交流学习,丰富了检察官的业务知识,提升了办案水平。
该院通过强化检察官办案的主体责任、领导的监督责任,加强办案制度机制建设,有效杜绝了不当报延退查和不捕不诉申诉行为的发生,自实施“案件比”通报制度以来,该项指标由去年同期1:1.8下降到1:1.28,有效提升了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彰显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