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为特定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时间:2020-07-12 15:22作者:姜蕾来源:白河县财政局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启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当全省食品价格上涨达到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时,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30元价格临时补贴。自2020年4月起,将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中央规定的保障群体每人每月按60元标准发放标准。截至目前我县已累计向特定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60.702万元,救助95967人次,确保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到实处,切实兜住了民生底线,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