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白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刘某某等7人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一案,此案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县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二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经查,2015年以来,被告人陈某某长期纠集刘某某、余某某、雷某某等人,在白河县西营、仓上一带实施多次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违法犯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庭审阶段,合议庭为充分保障陈某某等7名被告人的合法诉权,在法庭上围绕涉恶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认真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进行细致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
开庭审理时部分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案件审理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