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机制木炭厂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0-0068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保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4-21 15:15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白河县机制木炭厂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河县唐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申请及《白河县机制木炭厂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白河县机制木炭厂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项目位于白河县麻虎镇十里村3组,项目占地面积667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车间、仓库、40座炭化窑、办公用房。项目总投资696.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白河县机制木炭厂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该项目用地利用原白河县冷水镇汉旺养鸡场企业场地改建,无大面积开挖,仓库、车间为钢架结构,办公用房用原企业用房装修改建,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批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污染防治不作要求。
三、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水影响防治措施
1、该项目尾气处理用水循环使用,运营期无工业废水外排。
2、修建一座2立方米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再进入化粪池处理,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92后用于农用地、林地灌溉,严禁废水外排。
(二)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原料存放于全封闭粉碎车间内,粉碎车间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制棒、炭化废气引入烘干系统,充分燃烧后的废气成为烘干废气一部分,烘干废气经高压静电除尘+雾化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外排。
3、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4、装卸原料时,高温、大风天气时要及时洒水降尘。
(三)噪声影响防治措施
1、合理布置噪声源,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良好运行。
(四)固体废弃物影响防治措施
1、木焦油收集后采用防渗防漏专用容器密封盛装,建设暂存间单独存放,木醋液回用到烘干系统燃烧利用,烘干炉产生的灰渣收集后用于还田处理。
2、废弃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在项目营运期内,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禁止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和扰民现象。
三、你单位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环节需制订预防措施,杜绝发生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和人身伤害。
四、该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向我分局书面提交经专家评审修改后的环保设施自验报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固废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白河县唐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白河县机制木炭厂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7日
电 话:0915-7812107
传 真:0915-7820248
附:白河县机制木炭厂年产3000吨机制木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