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2020年第二批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rsj/2020-0003 | 公开目录: | 稳岗就业、服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3-18 17:07 |
白河县2020年第二批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政策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采取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及待岗等方式稳定岗位,人数在30人以上、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含)以上、裁员率低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企业,可申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企业申报,县经办机构初审,拟确定第二批符合条件的陕西省白河县金龙建材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按缴费总额50-60%比例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至 3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 0915- 7827023
邮 箱:674899591@qq.com
信函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失业工伤股
附:白河县中小微企业50%-60%的比例申报稳岗返还个月汇总表.xls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