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划准字[2019]75号关于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

时间:2019-12-19 18:15作者:来源: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文件名称 白划准字[2019]75号关于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
索引号 zfbmzrzyj/2019-0114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结果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划准字[2019]75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2-19 18:15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610929100213GB00121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白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以划拨方式使用位于城关镇河街社区面积为959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河街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用地范围及面积严格按照勘界测量成果图表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视为非法转让。

三、你不得擅自改变规划部门确定的用途、位置、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

四、你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洪涝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请做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工作,自觉接受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竣工,请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六、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两年,到期未实施土地利用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20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