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自然资发〔2019〕96号关于木瓜葛根药食同源深加工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0-0071 | 公开目录: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许可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自然资发〔2019〕96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0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0-22 1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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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报来《关于木瓜葛根药食同源深加工项目预审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提出以下预审意见:
一、拟建项目木瓜葛根药食同源深加工建设属白河县“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建项目选址位于白河县构扒镇玉门村六组,符合《白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项目总投资0.45亿元,占地面积0.692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6906公顷,建设用地0.0014公顷。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化厂房2100平方米,新建生产线一条,装修会议中心700平方米,文化广场及停车场2500平方米。投资强度及用地规模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指标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预审。
二、该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0.6920公顷以内,用地位置和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变动。
三、你单位依据此意见依法办理相关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前,建设单位不得使用土地。
四、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