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自然资发〔2019〕37号关于白河县东门巷老旧小区改造与小区直接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时间:2019-05-18 11:34作者:来源: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文件名称 白自然资发〔2019〕37号关于白河县东门巷老旧小区改造与小区直接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索引号 zfbmzrzyj/2019-0062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自然资发〔2019〕37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5-18 11:34

白河县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白河县东门巷老旧小区改造与小区直接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提出以下预审意见:

一、拟建白河县东门巷老旧小区改造与配套设施建设属白河县“十三五”期间规划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建项目选址位于白河县城关镇清风社区,符合《白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项目总投资0. 2775亿元, 占地面积1.9013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建设内容为:1、道路改造及亮化工程:将老旧小区片区周边道路进行交通整治,将具备条件的道路拓宽,设置消防车道,沿途设置明显的划定标识等,改造范围8750 平方米;新增太阳能路灯50 盏,安装在道路两侧;2、综合管沟工程:主要内容为在老旧小区片区建设一条长度为2500m 的综合管沟,纳入雨污水、给水、电力、通讯、天然气等市政管线及消防专项和排洪防涝设施;3、公共停车场及公共充电桩工程:在空余路面设置机动停车位99 个;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新增公共充电桩50 个;4、垃圾收集设施:将片区内的垃圾收集系统进行统一改造,配备密封式垃圾收集设施30 处。投资强度及用地规模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指标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预审。

二、该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1.9013公顷以内,用地位置和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变动。

三、你单位依据此意见依法办理相关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前,建设单位不得使用土地。

四、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