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jytyhkjj/2020-0007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教体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教体科发〔2019〕145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6-07 10:40 |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
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19〕5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教育治理水平,现就做好2019年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统筹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事关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和政策的落实,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县级统筹,以校为主”管理体制。各学校要站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摸底调研,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不断完善招生措施,全面夯实工作责任,着力破解招生入学难点和热点问题,坚决维护规范科学、公开公正的教育秩序,确保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坚持工作原则,严格义务教育招生管理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县教育行政部门重点纠正和查处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等行为,督查落实各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执行情况,确保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依法保障入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原则上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等十项制度,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认真排查上报辖区内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县联合执法检查组将严厉查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科学划定学区。2019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实现100%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学区划分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由学校邀请相关人员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四)明确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小学招生入学采取登记入学,根据学校划定学区和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初中入学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学校招生划分对口直升的小学。所有初中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即每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直接免试入学(具体划片见附件)。各校要向当地镇政府主动汇报和衔接,确保在8月30日前将盖有政府印章的《入学通知书》发到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监护人手上,实行入学销号制度,保证适龄学生按时入校入班。
(五)规范招生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均衡编班规定,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成果,合理调控,积极化解存量,坚决杜绝增量,分流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严格落实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6人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三、严格落实政策,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就学工作
(一)保证随迁子女等不同群体有序入学。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安康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教育实施办法》(安教发〔2011〕12号)执行,坚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 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制度。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白河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随迁子女入学具体登记办法、程序、各项证明时间要求由流入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各相关单位和随迁子女父母对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教育学生参加中考,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县教育行政部门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便利。
各学校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状况,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按照划定的学区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学校不得无故拒收;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按照各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征求家长意见后,规范做好送教上门工作,落实“一人一案”,全部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保障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体系,履行教育职责,建立家校联系、结对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不辍学、失学。
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字〔2018〕28号)的相关规定,由人才引进所在单位按就学规定提请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予以落实,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服务工作。对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以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来陕工作的外籍人员和苏陕协作来安人员的子女入学,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就学优待政策,明确办理方式和程序。
(二)规范落实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和《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要求,妥善安排辖区内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将现役军人和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省优待规定执行。
(三)规范落实公安子女优待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报考普通高中时应降分录取,具体降分办法按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功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公政〔2018〕15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肃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一) 建立预警制度。各学校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起始年级不新增大班额。
(二)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确保招生与学籍注册相一致。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和方式对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和宣传,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尤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知晓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在辖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和学籍管理,破解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及乱收费等行为。
(六)切实抓好控辍保学。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七长”责任制,各尽其责,齐抓共管。重点抓好初中阶段保学控辍工作,密切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重点监测对象,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控辍的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台帐,落实失学、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认真落实各类教育资助策,保障特殊群体少年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
请各校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报告(包括新生计划数、实际招录数、随迁子女入学人数以及免试就近入学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报县局教育股。
县教体科技局教育股联系人:董玉刚 电话:7823969
附件:白河县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片区划分一览表
白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19年6月5日
附件:
白河县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片区划分一览表
学 校 |
招生片区 |
招生对象 |
城关小学 |
县城区(含城关镇牛角村、胜利村、群力村) |
截至8月31日,招生片区内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 |
城关镇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城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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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厂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中厂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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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扒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构扒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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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子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卡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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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坪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茅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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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宋家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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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丰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双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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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营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西营镇 |
|
仓上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仓上镇 |
|
小双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原小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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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冷水镇 |
|
麻虎小学(含完初小、教学点) |
麻虎镇 |
|
白河二中(初中部) |
茅坪镇 |
招生片区内小学毕业生。 |
白河三中(初中部) |
西营镇、原小双镇 |
|
城关初中 |
城关镇 |
|
中厂初中 |
中厂镇 |
|
构扒初中 |
构扒镇、卡子镇 |
|
宋家初中 |
宋家镇 |
|
双丰初中 |
双丰镇 |
|
仓上初中 |
仓上镇、原小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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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初中 |
冷水镇、原小双镇 |
|
麻虎初中 |
麻虎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