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让准字[2019]25号关于包万鹏受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时间:2020-03-04 17:53作者:来源: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文件名称 白让准字[2019]25号关于包万鹏受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索引号 zfbmzrzyj/2020-0042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结果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让准字[2019]25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04 17:53

包万鹏

你以出让方式取得610929100242GB00198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白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以出让方式使用位于白河县城关镇公路村四组的387.9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包万鹏白石河右岸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用地范围及面积严格按照勘界测量成果图表为准。

二、你不得擅自改变规划部门确定的用途、位置、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

三、你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洪涝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请做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竣工,请及时与国土资源部门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五、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两年,到期未实施土地利用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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