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zfbmxnyncj/2020-0004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农业农村发〔2020〕10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3-04 15:21 |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等有关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有效切断新型肺炎病毒传播途径,认真落实《中共白河县委办公室、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白办字(2020)4号]、《白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号令》(以下简称《1号令》),现就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等有关工作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开展活禽养殖和交易市场摸排。请各镇迅速开展活禽养殖和交易市场摸排工作,并于1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辖区内活禽交易市场、活禽养殖场摸底情况,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系人:吴有伟,联系电话15029786405)。
二、落实活禽交易市场监管责任。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安排专人,迅速书面或电话告知各活禽交易市场从业人员相关要求,并对辖区内活禽交易市场进行全天候监管,确保《1号令》中关于“关闭县内所有活禽交易市场”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不定期开展巡回检查督查。
三、开展禽类疫病监测排查。由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落实对辖区内禽类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的禽类疫情监测工作。每日下午4点前,向县畜牧中心上报监测结果(联系人:邱孝萌,联系电话13992581025)。县畜牧中心负责派出专家组,深入到各镇对活禽交易市场、养殖场的疫病监测工作进行指导。
四、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1号令》规定,非法从事养殖、交易、屠宰活禽的个人或单位,一经发现,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快从重予以查处。
五、请各镇人民政府接此通知后,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相关经营业主。要求各经营户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阶段性关闭活禽市场的有关工作,恢复交易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举报或联系电话:
7822265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办
7820367 白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13399259958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史建强
15891559990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能华
13992582765 白河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杨登武
13379412955 白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余秀林
附:1、白河县活禽交易市场摸底登记表
2、白河县活禽养殖场摸底登记表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5日
抄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市场监管局,局属各单位。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5日印发
白河县活禽交易市场摸底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活禽交易市场名称 |
地点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监管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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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活禽养殖场摸底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活禽养殖场名称 |
地点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监管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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