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9年县政府第四、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 ||
索引号 | zfbmxzfb/2020-0013 | 公开目录: | 政务督查专栏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9-11 09:10 |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2019年县政府第四次和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9年第四次常务会议
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共研究议题14个,确定事项51项。止8月中旬,进展滞后的1项,正在落实的17项,已完成33项。
(一) 进展滞后的事项(1项)
1.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确保5月底前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镇和相关部门
落实情况:制发了问题整改通知书,梳理问题15个,5月底前整改到位13个,剩余2个问题因白河电站和月镇路堤结合工程正在施工,整改工作正在与施工同步进行。
(二)正在落实的事项(17项)
1.及时修订各级防汛、防滑预案,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联防联动预案体系,全面夯实防灾减灾各项措施。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和相关部门
落实情况:组织修订了防汛防滑预案,开展了防汛防滑检查,落实了“防抢撤”措施,在危险区、险工险段、村口院落等分别制作了转移安置点及转移路线标识,特别是对散住人户和困难人户以及特殊地段住户分别落实了包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对监测预警和技防设施定期开展检查维护。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
落实情况:坚持实行24小时防汛应急值守,利用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委托安康鸿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对监测预警和技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3.研究建立河道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以“清四乱”为重点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涉河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规范涉河涉堤(占用水域)项目建设的审批和监管,确保河道泄洪安全。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县检察院
落实情况:制发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实施方案》,累计开展联合执法8次,下发检查建议书16起,目前正在研究建立河道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组织起草涉河涉堤(占用水域)项目建设的审批监管实施办法。
4.对各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及悬挂光荣牌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镇政府按照时间节点和规范要求完成任务。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府督查室
落实情况:5月7日至8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各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及悬挂光荣牌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目前,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已基本完成。
5.关于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问题。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落实情况:正在对上衔接沟通。
6.关于开展退役军人短期疗养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落实情况:县民政局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从2019年6月1日起,组织了第一期10名优抚军人短期疗养活动。
7.适时组织召开健康白河建设暨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动员大会。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落实情况:正在筹备,适时召开。
8.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问题。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经摸排,对全县符合条件的127名乡村医生进行了竞聘上岗,签订了聘用合同,制发了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由村医自行购买养老保险,10月31日前凭票补助。
9.制定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落实情况: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10.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白河县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讨论稿)》后,按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送审印发。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县司法局先后提出了两次修改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11.关于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问题。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
落实情况:制定了县镇村三级应急广播建设方案,目前招投标已完成。
12.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
落实情况:正在开展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
13.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白河县两河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1-2025)》(修编)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落实情况:已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待审查通过后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备案。
14.启动实施县城供水扩容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完成招投标,即将开工建设,建设资金已纳入预算。
15.积极向上争取不少于1000万元县城供水扩容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已争取到位300万元。
16.扎实开展河长制示范县、示范河流、示范镇创建活动,确保按期验收命名。由县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创建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考核办、各镇和相关部门
落实情况:已制发创建方案,创建经费已纳入预算,创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17.切实加强对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的使用监管。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印发了《白河县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了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业务培训会,并到相关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
(三)已完成的事项(33项)
由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筹备的全县防汛防滑抗旱工作会议已召开,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地质灾害防范委员会组成人员文件已印发,并在主汛期来临前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的县城供水扩容提升工程建设方案已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白河县深化河湖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设障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县深化河湖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设障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已印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起草的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已印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相关单位负责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组建工作已完成,并在各窗口单位设置了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或优先服务标识,召开了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研判会议;由县财政局负责的新一轮双拥创建工作经费及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经费已纳入预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配套资金已拨付,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白河分公司已组建,起草的《白河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出行保障办法》已印发;由县经贸局负责制订的《白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白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已印发;由县人社局负责制订的劳务协作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已完成;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已将优抚对象纳入创业就业和实用技能培训范围;由县财政局、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的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招投标工作已完成;由县卫健局负责起草的健康白河建设工作委员会成立文件及《“健康白河2030”行动纲要》、《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印发;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的特岗教师待遇问题已解决到位;由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的《白河县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印发;由县供电公司负责的各村综合服务中心室外大喇叭系统取电问题已解决;由县发改局负责的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资金分配安排方案已落实。
二、2019年第五次常务会议
2019年6月5日召开的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共研究议题6个,确定事项16项。止8月中旬,进展滞后的1项,正在落实的12项,已完成3项。
(一)进展滞后的事项(1项)
1.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抓紧开工一批新建项目,包装谋划一批储备项目,尽快形成更多的投资量、工作量、实物量,确保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政府和各项目责任单位
落实情况:止目前,年初规划实施的57个项目,已开工建设38个,新策划包装105个,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9%。
(二)正在落实的事项(12项)
1.尽快将“五上”企业培育任务予以分解。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将37户培育任务分解落实到9个部门和11个镇。止目前,新培育入库2户(陕西金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益成服饰有限公司)。
2.认真落实包抓重点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经营难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技改扩能,深入挖掘增长潜力。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制定落实工业稳增长措施,力促工业经济止滑回升。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各镇政府和相关部门
落实情况:上半年实施工业企业技改扩能项目8个,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5%,较一季度回升1.3个百分点。
3.围绕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优质有潜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要加强农业技术服务,扎实做好抗旱减灾和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农业生产稳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和相关部门
落实情况:止目前,新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个,其中确定3个作为省级龙头企业重点培育;新培育市级现代农业园区4个,新增县级现代农业园区19个,农民合作社38个。累计开展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技术培训指导200余次,发放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份,对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多次检查指导。
4.深入挖掘居民消费潜力,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引导各服务行业大力拓展业态领域,鼓励市场主体拓宽消费渠道,确保服务业实现稳定增长。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上半年,完成三产增加值11.64亿元,增长8.4%,增速排名全市第二;三产占比28.3%,超任务0.4个百分点。
5.按照产业、创业、就业“三业”并重的思路,加快培育壮大覆盖所有农户的富民产业,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工程,大力发展新社区工厂,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着力构建群众稳定增收机制。
责任单位:县产业办、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上半年新发展特色产业面积1.1万亩、经济林1.96万亩;建设创业孵化基地6家,孵化创业人员280余人;新发展新社区工厂17家,其中毛绒玩具文创产业10家,带动就业824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80人。
6.抓紧完善我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县职教中心建设方案,提交县政府审定。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落实情况:正在起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职教中心建设方案。
7.严格按照职普招生比例,全力做好职教招生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各镇和相关部门
落实情况:目前已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99%。
8.将红石河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与我县乡村振兴、石材产业、旅游产业、备用水源建设等规划进行充分衔接,科学调整红石河森林公园规划面积,并按程序报批。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落实情况:已向省林业厅汇报,前期相关资料准备就绪,正在按程序申报。
9.关于设立“红石河森林公园管理处”问题。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编办
落实情况:待森林公园启动建设,申请设立。
10.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哄抬砂价、非法外销、非法囤砂、倒运倒卖等扰乱砂石市场秩序行为,确保砂石供应正常有序。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执法6次,召开座谈会5次,就非法采砂、哄抬砂价、非法外销、非法囤砂、倒运倒卖等扰乱砂石市场秩序行为制定调查处理方案,止目前,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起,立案调查2起,砂石供应正常有序。
1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建立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暂未建立,目前按法规政策严格审批管理。
12.就有关渡口撤销问题深入走访调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待时机成熟后再提交县政府审批。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经走访调研,目前时机不成熟,暂不提交县政府审批。
(三)已完成的事项(3项)
由县发改局负责起草的《白河县低碳发展规划(2018-2030年)》已印发;由县林业局负责起草的红石河森林公园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已印发;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筹备的全县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已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