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0年度工作安排的报告

时间:2020-01-03 08:00作者:佚名来源:中共白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名称 中共白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0年度工作安排的报告
索引号 zfbmsfj/2020-0001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法办字[2019]2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1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1-03 08:00

2019年,白河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为目标,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抓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

一是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颁布以来,白河县一直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以推动,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的政府全体会、政府工作报告用大量篇幅总结报告和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建设法治政府的典型示范作用。定期召开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听取镇政府、部门法治建设执行情况,公开倒逼依法行政,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做实做好。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听取和研究处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先后听取并研究了司法局组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河街依法征收补偿、司法所改革等法治建设问题。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印发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组建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20197月,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了《白河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六大方面十八项工作任务。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履职尽责。

二是积极学习提升法治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法,不断推动政府系统普法学法常态化。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要求组织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9月,县委普法办、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是积极执纪监督问责。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对审议意见进行落实并及时反馈。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严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48件,立案16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3人,其中,科级干部1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典型问题8589人。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761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17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55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1825人、生态环保领域执纪问责1818人、优化营商环境执纪问责1719人。立案查处公职人员纪律作风问题2729人,给予容错处理22人。

四是积极保障强化考核。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全县建立并逐步完善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法律工作者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县政府调整了法律顾问组,聘请一名法学专家作为县政府的外聘法律顾问。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四位同志,为其办理了公职律师执业证。近年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行政机关的法治事务,建言献策,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可信的法律意见。财政强化经费保障,积极积极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人、财、物等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赋予2分分值,并严格执行。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在机构改革还未到位的情况下,立即安排县政府办、司法局等单位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于今11成立了白河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李全成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梁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司法局,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7月,及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就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细化了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措施和办法,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意见。

三是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为保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有机构办理、有领导来抓、有人员干事,白河县印发《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必须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分管领导和人员,并报县司法局备案。截止8月底,白河县11个镇政府、24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全部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四是及时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白河县行政机关658人的《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于201812月到期。20181223日,白河县组织616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证换发的培训和考试。因机构改革,20197月,白河县对已录入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533人的信息逐一逐项进行核对、修改,最终510人顺利拿到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从而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加快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白河县正在全力按照省市要求完善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有关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案件等信息,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构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体系。

六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今年12月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主要评查了行政执法案卷540件,其中行政处罚类案卷312件、行政许可类案卷165件、行政强制类案卷17件、行政确认类案卷46件。同时向市司法局报告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进一步规范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印发了《白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通过白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法治白河”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实施办法》重点明确、细化了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和备案程序、县政府部门(镇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和备案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要求等内容。

二是加强审核人员培训。今年9月,白河县组织了11个镇24个县政府部门的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在县司法局四楼视频会议室参加了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专题视频培训。

三是完成存量文件清理工作。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证明事项,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再次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0件,涉及县政府(含政府办)发布的文件50件,其中,决定修订完善3件、废止12件、宣布继续有效35件;涉及县政府部门发布的文件20件,其中,决定废止4件、宣布继续有效文件16件。

四是积极为上级立法建言献策。今年9月,我县就《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6条意见建议。11月,参加了《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会,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12月,就《陕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提出了4条意见建议。

(四)证明事项管理深入推进

一是清理存量证明事项。我县在2018年清理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设定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70件,其中县政府或者县政府办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经清理,发现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白河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规定》《白河县留守儿童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各设定有一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县政府已下发通知废止了《白河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规定》《白河县留守儿童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应取消了校外托管机构注册所需的“经营场所证明”、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所需的“镇政府出具采砂许可初步意见”这2项证明事项。

二是推行清单管理。今年11月,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承诺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工作的通知》,在全县推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工作。《通知》就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范围、责任主体、公布的程序、方式、时限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清单公布工作稳步推行。12月初,县司法局率先通过白河县政府网站、“法治白河”微信公众号、电子公文平台向社会和各单位公布了《白河县司法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清单公布了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服务事项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5项证明事项;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服务事项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3项证明事项。县水利局已将清单送县司法局审核,其他各部门将陆续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

(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

一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结合机构改革,县上成立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的机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了政务服务中心。

二是拟定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方案。上报了《白河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待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根据方案,白河县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44项,首批拟划转172项行政许可事项、43项其他关联事项集中实施。安排工作人员到县政务中心进驻部门窗口跟班学习首批拟划转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为事项划转承接做好准备。

三是及时取消和承接行政许可事项。今年以来,根据市政府要求取消和承接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项,均已按要求全部调整到位。

四是实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事项年办件量、办件频率、办理形式等情况,梳理出116项“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事项清单已在陕西政务服务网公开。白河县网上可办及“最多跑一次”事项共595项,其中网上可办事项472项,占比79.33%

五是规范中介服务。按照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对进驻大厅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调查摸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各部门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和中介机构进行摸底统计,对照中介服务通用目录,按要求做好清理规范工作。

六是多渠道推广“i安康”APP。线下线上同时推广“i安康”,完成安康政务服务平台上关于白河县的数据初始化工作。邀请安康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组对白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各部门系统管理员进行了系统业务培训,为新政务平台的全面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

七是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印发了《白河县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任务清单》,完成了“三级四同”事项实施主体调整,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平台上,完善了涉及白河县819项事项的办理时限、办理形式、办事指南、办理时间地点等信息要素。

八是提升办事服务环境。今年10月,县政务服务中心从老城区人民路迁入狮子山社区滨河路办公,办公面积从原来的280平方米增加到4700平方米,进驻单位从11个增加到25个,对外办事窗口从原来的18个增加到86个,进驻工作人员由18人增加至80人,办理事项由原来的288项增加至548项,窗口可办结事项由原来的139项增加至261项。县政务服务中心除进驻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单位外,还进驻了供水、供电、天然气、金融、邮政等服务单位,设置了9个“综合窗口”专区。印发了《白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七项工作制度,对工作人员学习、办件、服务、考勤、执行首问负责制等进行了规范,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目前,已建立服务窗口运行工作新机制,初步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的目标。

(六)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印发了《白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白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十大行动”“五大专项行动”落地生效。

二是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开通网上和微信办照渠道,对公章刻制服务实行政府购买,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压缩为3个工作日以内、申请材料整理归类压缩至5件以下。

三是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登记、纳税一窗办理,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模式,实现法院、住建、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

四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印发了《关于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通知》(白住建发〔201957号),实行施工许可并联审查,对于多部门重复提交的资料进行优化共享,并取消了没有法定依据作为前置条件的各类保证金。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五是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用水报装方面:县自来水公司公开用水报装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明确所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实现办理流程“0”收费,用水报装4.6个工作日内完成。用电报装方面:县电力局强化“五个服务”运营机制,提供上门服务,全面推行高压办电“三省”服务,低压办电“三零”服务。将高压办电手续简化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四个环节,低压办电压减为“申请签约、施工接电”两个环节,低压报装容量提升至160千伏安。实现了低压报装全免费,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直接现场进行装表接电。用气报装方面:制定出台了简化企业用气相关规定,从办事程序、所需资料、办理用时上进行了进一步优化,目前,企业申请用气在2个工作日内可完成所有审批。

六是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按照国家降低企业税负的政策规定,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截止201911月,白河县享受该政策红利纳税人3678户,享受减免税款8225053.82元。

(七)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全面。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告、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0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585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500余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涵盖了政府会议文件、政策制定、财政、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精准脱贫、提升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有效搭建了政府和群众之间便捷信息沟通平台。

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全年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8件,信件及其他形式申请公开3件,均按规定的流程,在有效的时间内责成相关部门对申请人作出了答复,办结率100%,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政务新媒体监管有效县政府网站总体运营平稳,信息发布主动全面、解读回应及时到位、办事服务系统升级、互动交流多样发展,新开设了政策解读栏目,解读政策30余次。截至11月上旬,共办理市长信箱20期,接到12345工单1122件,按期办结和按期回复率均为100%;举办大学生到政府机关实习活动2次,参加人数100人,贫困大学生暑期实习活动一次,参加人数24人;举办公民代表进政府机关活动7期,涵盖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教体和科技局、县交通局等七个部门。制定了《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12345热线县长接话日活动,共接听群众来电14件,形成诉求事项工单12件;经电话回访,来电人对办理结果10件满意,2件表示理解。

四是制度建设日趋完善。调整了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形成了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制订了2019年白河县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5大类90项指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组织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培训会,明确了各部门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的形式、内容、途径和时限,建立了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确保考核评估指标全面完成。同时,对全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负责人进行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政策法规的培训,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

(八)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提升

一是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网上办理。今年8月,白河县启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应用工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网上办理。当事人向白河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县司法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请求等内容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在平台系统上进行案件登记、受理、审理、延期、中止、决定、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具有行政复议职能职责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启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在网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是补录存量行政复议案件。按照要求将县政府2018年、20195件存量行政复议案件补录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同时,要求具有行政复议职能职责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补录2018年、2019年的存量行政复议案件。

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白河县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推动案件质量提升,降低案件败诉率。2019年,白河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5起,不管一审、还是二审,都委派了县政府副县长出庭应诉。同时,要求各镇、各部门负责人支持、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出庭应诉。

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全部办结。其中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因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依据错误,全部被撤销。县公安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全部依法予以维持。

五是积极答辩应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法院要求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按时出庭,积极应诉,并严格履行生效判决或裁定。2019年,全县共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27件,一审结案25件。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5件,其中单独应诉4件、与部门共同应诉1件,已经一、二审审结的1件、一审审结的1件,县政府都没有败诉。以部门、镇政府等单位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5件,其中单独应诉23件、与县政府共同应诉1件、与市级部门共同应诉1件,一审全部审结,其中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2件。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1件,目前已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市政府正在审理中。

六是积极完成统计报告工作。20199月开始,每月1日向市司法局报送上一月行政复议信息统计表。1219日,向市司法局报送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统计表和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纠错情况统计表。1220日,白河县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37个单位在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完成了2019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年报工作。

(九)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

一是严格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颁布后,县政府领导带头学习,要求各单位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提交会议集体审议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今年县政府已就《陕西永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搬迁补偿方案》等7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启动了合法性审查工作,其中5件已完成审查、1件未予通过。

二是严格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共起草和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已完成合法性审核9件,其中,8件已通过合法性审核并统一登记后印发实施、1件因制定主体问题不予审核。统一登记的县政府或政府办印发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报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是严格审核涉法文件。行政机关印发的许多文件虽然不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涉及社会稳定,县司法局严格审核政府发布或出具的涉法文件,涉嫌违法和用语不规范的建议修改或不予发布。今年起草、修改、审核信访答复意见书、公告、实施方案等文件32,其中出具书面建议5件,提出意见建议150余条。

四是严格审核各类合同。县政府签订的重大招商引资合同、合作合同等主要协议,在正式签订前交由县司法局审核把关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全年共起草、修改、审核各类协议27件,其中出具书面审核意见4

五是严格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县政府更加注重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河街棚户区征收、补偿、拆迁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司法局先后审核征收补偿决定书12件、重大危险源排查告知书21件。

(十)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出台了《白河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制度。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和危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人民调解作用有效发挥。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继续优化整合资源,发挥县调解中心化解重大矛盾作用,今年以来,县调解中心参与化解全县重大矛盾11起,接待来访120余人次。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基层调解员在重大敏感时段,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32件,大量矛盾在一线化解,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强化。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印发了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规范和标准,深入推进11个镇及121个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群众享受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改进法律援助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面实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今年来,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2件,有效解决了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实施公证业务预约办理、延时办理、上门办理等六大便民举措,全面提高办证质量,今年来办理公证案件152件。

四是特殊人群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今年以来,白河县紧紧围绕“五化一保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建立每月定期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不断强化刑罚执行力度,健全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日常监管、收监等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和奖惩程序。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88人,累计解除334人,2019年新入矫46人,开展调查评估60件,目前在册人数54人,保持了矫正对象持续稳定。有效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三级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积极落实对符合条件人员的救助政策及措施,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及时做好教育帮扶、就业服务工作。

二、存在问题

虽然白河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表现:

(一)思想理念转变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认识不深,积极性不高。如少数单位没有把业务骨干派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对窗口授权不充分,窗口形同虚设,群众办事多部门跑,多头受理等问题。

(二)法治政府建设不平衡。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工作任务比较多,不可能一蹴而就。由于多方面原因,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进度、质量和效果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创新力度不够大。如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县级政府部门的审批事项,在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没有修改或者废止前,还不敢大胆取消或者下放;有的法治建设事项,虽然国家出台了顶层设计文件,在上级没有出台配套文件之前,还存在等靠的思想,不敢大胆开展工作。

(四)法治建设人才紧缺。白河是国家级贫困县,自然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艰苦,引进、留住人才难,法律人才更缺。部分单位、办案人员认识不到位,执法能力素质不达标,部分法律文书归档不及时,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五)政务服务体系不完善。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不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人员对业务不熟,政策不了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原审批单位对进驻人员缺乏业务指导,出现“两张皮”现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室)工作不规范,没有专人专岗,进驻事项少,依然存在群众办事难问题。

(六)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相关单位普遍对本行业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情况底子不清、情况不明、监管不到位,部分中介机构存在办事时间长、收费高、提交材料多、服务质量差等问题。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针对白河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为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向深入,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白河县将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

(二)强化宣传学习。继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国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和配套制度,严格按照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查找不足及时跟进,切实提高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实现法治政府目标。

(三)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动政府和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不断提高“红头”文件质量。加强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谨慎岀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确需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须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三统一”制度。

(五)多方引进人才。针对白河县法律人才短缺问题,白河县打算在今后招录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时,增加招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或者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以上学位人才的比重,并尽量安排在法律事务岗位上。同时,加大律师人才的引进力度,想方设法,动员外地白河籍律师回乡创办律师事务所,或者动员知名律师事务所到白河县创办分所,从而化解“唯一所”难题。

(六)加强法治岗位业务人员培训。开展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培训,通过轮值轮训、网上培训、上门授课、庭审旁听等各种培训形式,让行政执法人员熟悉熟练各项法律法规,掌握办案技巧,提高执法能力。

(七)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白河县参照市上作法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发布《白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八)加强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各类案件,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