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我县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县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民如无特殊情况,近期不要去已经发现疫情的地区,特别是湖北尤其是武汉等地,尽量减少非必要出行。
二、近期所有返乡人员必须在入境临时检查点,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体温检测等排查工作。
三、2020年1月10日后,来往湖北武汉等地以及途经湖北武汉等地至我县的所有人员,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并主动到村(社区)进行健康登记。未发热的,自行观察14天;有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及时就近到医院就诊。
四、居民发现疑似病人,应当及时向镇村或卫健部门、医疗单位报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来源不明的图文视频。
五、严禁捕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与野生动物、流浪动物、生病动物近距离接触。
六、即日起,全县公共文化单位暂停服务,取消春节、元宵节期间所有大型群体性文化活动。各旅游景点暂停接待旅游团队。不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居民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
七、武汉来白河人员和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祝愿大家过一个健康安乐祥和的春节。
白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