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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协调尽快上传核酸检测结果

信件主题: 陈先生-协调尽快上传核酸检测结果
来信人: 陈先生 来信日期: 2022年02月16日 来信编号: DH202202160030
信件内容: 2022年2月14日17:00,我孩子在卡子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2022年2月16日07:00,我通过微信小程序陕西健康码查询时发现核酸检测结果仍未进行上传,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尽快上传孩子核酸检测结果。
信件回复: 白河县:已跟陈先生进行了沟通解释,核酸检测目前只有县人民医院具备检测能力,其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只能进行采样后,将标本每天送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测,县医院需要定批次录入、核对、检测、上传数据信息,且上传后由省平台进行审核,在微信小程序予以出具结果,因程序较多,故需要一定时间。陈先生对解释表示理解及满意。同时,经核实,陈先生孩子的结果现已在微信小程序里面的陕西健康码已经能查询。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白河县
回复时间: 2022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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