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日报头版头条聚焦白河人大司法监督工作

时间:2019-08-30 16:05作者:曾庆玉 吴磊来源:人大办

8月30日,安康日报头版头条以《公平正义朗照秦头楚尾: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司法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为题,重点报道了白河县人大常委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创新实施“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年度综合执法质量检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推动法治白河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典型做法。全文如下:


公平正义朗照秦头楚尾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司法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

探索推行“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联合监督模式,3起存在问题的民事案件依法得到纠正;

选聘5名法制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参与对司法机关工作的专项监督;

常态化开展年度综合执法质量检查,督促政法单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修订《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及公检法机关重大事项(案件)报告办法》;

出台《白河县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办法》。

……

近年来,新一届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聚焦热点难点、顺应群众期盼,创新推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持续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助推法治白河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夯实监督基础 扎牢司法公正“保障网”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这个办法制定得好,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就是应该加大惩处力度。”

近期,由白河县人大法工委牵头发起,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共同拟定的《关于依法惩处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的具体办法》一经对外公布,立即成为街头巷尾争相谈论的热门话题。

“在脱贫攻坚推进过程中,出现了赡养人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子女住新房却让老人住旧房危房、将被赡养人的各种补贴据为己有等诸多问题。受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文化程度低等因素影响,加之存在‘家丑不外扬’心理,多数老人不愿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白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益新表示,出台这个办法的初衷就是为了进一步夯实相关部门的职责,主动介入、积极履职,最大限度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好制度贵在落实、重在执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关注老年人权益,《办法》明确指出,居民(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人大代表或群众有权对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或虐待、遗弃、殴打被赡养人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同时,采取法治宣传、入户调解、依法惩处、法律援助、建立失信“黑名单”机制等手段,着力解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

代表旁听评议案件,是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途径。为拓宽人大代表对司法活动的认知度,该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白河县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办法》,对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办法》规定,旁听评议县人民法院案件庭审每年不少于2次,旁听评议基层法庭巡回审理案件每年不少于1次。

截至目前,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累计出台涉及司法监督方面规范性文件6件,为司法单位规范执法行为戴上了“紧箍咒”。


强化个案监督 把好权力运行“方向盘”


“程序问题3个、实体问题4个、执行问题8个、其他瑕疵2个。”这是白河县人大联合调查组对赵某某涉法信访案件办案情况指出的问题。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县检察院做出了对该案进行检察监督的建议。

个案监督是人大机关实施司法监督的关键环节。为了有效化解涉法信访问题,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该县人大常委会在不影响司法独立办案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个案监督新途径,真正使人大司法监督既做到整体把握、全面推进,又通过“解剖麻雀”、找准“症结”,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彰显了人大司法监督之力。

针对群众反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赵某某、纪某某、聂某某3起涉法信访案件,该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实践联合监督方式,由县人大法工委牵头,会同检察院有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扎实开展调阅案卷材料、走访询问案件当事人和案件相关人员、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审理和执行的程序、实体进行细致审查等工作,在全面研判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先行启动检察监督,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纠偏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专题报告,强化跟踪督办。

务实监督,凸显履职实效。县法院对赵某某案再审后,依法撤销了原判决,纠正了审理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对纪某某信访案进行了协调处理,承办案件人员被依法免职;县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聂某某案件进行了再审,并作出了再审判决。

与此同时,县法院还专门制定出台了《涉诉信访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了干警司法为民意识,助推了法院整体工作的有效改进。

近年来,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个案的有效监督,既坚定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坚决拥护和普遍赞誉。


瞄准监督靶心 打出跟踪问效“组合拳”


5月9日,在白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县人民法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法院2018年度执法质量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这标志着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历时1年多的综合执法质量检查告一段落。

年度综合执法质量检查是聚焦司法监督重点的有效途径。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度确定1至2个政法单位,对整体执法质量进行综合检查,做出“全面体检”。

2018年,经前期走访调研、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建议,该县人大常委会将县法院列为年度综合执法质量检查单位。县人大检查组通过征求代表意见、问卷调查、查阅案卷、了解涉法信访处理情况、旁听庭审、座谈汇报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执法质量情况,形成了检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后,作出了审议意见,限期要求予以整改,并对县法院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

司法监督工作专业性强,对法律素养要求颇高。在对县法院年度执法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时,该县人大常委会将兼职委员纳入检查组,兼职委员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程序与实体是否公正到位、案卷是否规范完整和个人日常工作体会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很强的意见建议,为执法检查提供了专业支持,有效提升了人大司法监督水平。

今年年初,该县人大常委会将县公安局列为年度综合执法质量检查单位,进行综合检查。通过常态化的年度综合执法质量检查,有效促进了政法单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司法监督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更强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依法行使好人大司法监督权,督促司法机关全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何益新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