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15-08-25 16:42作者:佚名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

(二)编制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镇村扶贫开发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五)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备案、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六)负责协调、指导行业扶贫工作。协调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和监测工作。

(七)负责社会扶贫工作。负责中、省单位在白定点扶贫的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军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八)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考核工作。

(九)负责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十)负责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计监测、信息宣传工作。

(十一)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扶贫开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大事项的督办;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卫生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干部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部门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承担各类创建等阶段性中心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股长:寇红运7825058)

(二)政策规划股。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脱贫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扶贫开发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及政策咨询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编制深度贫困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政策落实和推进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协调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编制及备案工作。(股长:陈义全7820223  )

(三)扶贫指导股。负责拟定专项扶贫项目监管办法,检查指导项目实施;负责拟订年度扶贫工作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方案、计划,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创新试点项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协调、指导“雨露计划”培训;负责协调金融扶贫工作;负责贫困村互助资金发展工作,拟定互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监管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指导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负责拟订行业扶贫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计划;协调指导县级行业部门(单位)开展行业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住房保障、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健康扶贫、创业就业、技术培训、生态扶贫、兜底保障、电力通讯、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残疾人扶贫等重点行业扶贫工作;负责行业部门扶贫工作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白河扶贫空间建设;负责协调开展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股长:庞世伏 7812032  )

(四)社会扶贫股。负责中、省单位在安定点扶贫的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军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动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县驻村帮扶单位、全县党员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和县级群团组织扶贫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及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负责社会扶贫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股长:项能权7820276 

(五)评估考核股。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考核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制度和办法;负责配合市委对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以及市扶贫局等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责任制督导落实工作;负责组织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工作;负责全县扶贫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县贫困人口、扶贫成效统计监测工作;负责扶贫对象识别、动态调整管理工作。(股长:李正萍 781227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城关镇人民路90号

负责人:文永超

联系电话0915-782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