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时间:2015-11-10 08:21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县质监局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索引号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11-10 08:21

    近期,县质监局对全县餐饮行业燃气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按照专项治理活动的范围和要求,该局重点检查了大型酒店、餐馆、火锅店、小吃店、学校食堂等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使用报废钢瓶、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本次检查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大生产活动,共检查液化气充装站1个,餐饮业45家,液化气钢瓶93只。其中:超期未检钢瓶32只,未贴警示标志及充装标识34只。检查发现有部分小吃店通风条件不良,气瓶离灶台太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也有个别门店将钢瓶与连接橡胶软管穿越墙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监察指令2份,责令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超期钢瓶,责令充装站限期更换合格钢瓶,将超期钢瓶送检。该局下一步将对充装单位进行复查。如未能按期整改到位,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经营者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