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全力推动脱贫攻坚

时间:2016-05-19 14:52作者:柯昌立 何云钧来源:本站原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主要包括现代农业园区、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最有效的市场资源,有利于先进生产力集中,对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有重要的推进作用。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产业扶贫的重要载体,也是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有力抓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分享收益,实现稳定增收脱贫是推动产业扶贫的有效举措。
    近年来,我县通过全民创业、招商引资,探索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速度加快、发展质量提升、引领带动能力显现。一大批工商企业下乡、务工能人返乡、村组干部带头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初步形成了“示范园区引领、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组织协调、家庭农场支撑、职业农民经营”的现代农业示范体系,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我县培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35个(其中,省级3个,市级12个,县级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96个,其中大山养鸡、石龙养猪、灯塔魔芋等合作社形成的“一村一社一产业”产业扶贫模式得到省市认可。培育各类家庭农场75 个(其中省级5个,县级9个),3星级以上农家乐8个,培养各类能人大户200多个,认定职业农民399人。
    虽然我县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我县自然条件差,山高坡陡,自然资源禀赋先天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传统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生产靠天吃饭,加之农民老龄化、大量青壮年劳力走出农村转入非农产业,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凸显。特别是我县65%的村属于贫困村,还有贫困人口4.2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6%,脱贫攻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针对当前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应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力优化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注重用政策调动和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引导调优产业结构,培育区域优势。抢抓各种机遇、利用各种资金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大力推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扩大村务、政务公开范围,兴办公益事业坚持“一事一议”制度,保障农民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产销大户正常的生产秩序,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要全力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的环境。
    2、明确经营发展思路。在产业发展思路上,要立足实际,长短结合,精心布局,突出重点,明确一个主导产业,做好主辅业结合,要积极推进产业融合,形成具有市场前景好、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产业结构,并与畜牧、茶叶、魔芋、核桃、木瓜、牡丹等市县确定的农业主导产业相结合,便于后期项目资金的争取,对烤烟、中药材、蚕桑等传统产业的发展不能放松。在产业发展方式上,要发挥经营主体的主动性,发展产业项目内容由其自己选定,政府不能大包大揽。在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思路上,要与农户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体,共同推动产业发展,由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土地,农民以土地入股,共同发展产业基地;建立农产品加工厂,农民进场务工,让农民能够切实受益。
    3、强化激励政策扶持。一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销售方面给予减免相关税费,降低成本;对其发展其它经营项目也可相应给予支持,鼓励其通过其他经营项目获取资金或收益,反哺农业。二是增加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贡献的企业、镇村、能人大户进行奖励。三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使用、建设资金筹措、税收减免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提高其积极性。
    4、拓展有效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农业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资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部门全力做好项目包装、申报和资金争取,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广大农户以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及以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加大金融贷款支持力度。建立金融信贷服务体系,加大银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鼓励经营主体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金融机构可将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资金按相关政策投放给经营主体,解决其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5、规范运营管理机制。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释放土地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土地向示范基地流转,解决好建设用地问题。二是规范项目管理。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向业主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点倾斜和捆绑。三是规范市场管理。一方面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管理园区;探索经营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经营主体与市场接轨,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实现现代化管理。
    6、抓好科技服务支撑。农业部门组建专家团队,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经营主体发展,构建“科技人员到点、良种良法到田、技术要领到人”的科技推广新机制;鼓励经营主体引进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生态化、机械化、设施化、标准化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各类农业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共建、技术入股等参与建设;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以产业大户为主要对象,以技术示范为主要方法,积极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加强本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进一步开展市场需求调查,按照市场需要哪类产品,引进哪类人才,研发新产品,有针对性的发展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