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 | ||
| 索引号 | zfbmbhxscjdglj/2025-0007 | 公开目录: | 市场监管 |
| 公开责任部门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2025年第5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8-12 09:07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5年第5号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
通 告
近期,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等8大类5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7批次,合格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豆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合格4批次;肉制品19批次,合格19批次;食用农产品22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白河县城关镇绿之韵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中噻虫胺检出0.30mg/kg,标准要求≤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白河县城关镇金方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检出0.063mg/kg,标准要求≤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