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陕西省白河县邓家沟一带铜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3-0009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保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环批复〔2023〕7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22 09:47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陕西省白河县邓家沟一带铜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陕西省白河县邓家沟一带铜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请示》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陕西省白河县邓家沟一带铜矿普查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邓家沟一带,勘查面积为24.54km²。本项目总投资1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勘查区位于白河县正西方向30km处,西起仓坪村到安岭村一线,东至荆元村到小双村西一线,东西长约5.25km;南起蔓营寨到侯家庄一线,北至槐坪村到石关村一线,南北宽约5.25km。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陕西省白河县邓家沟一带铜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开展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白河县邓家沟一带铜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设置临时沉淀池,钻探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二)槽探工程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严禁越线施工;槽探产生的废土石与表土剥离的土方临时存放于探槽的两侧,采用防尘网遮盖,单个槽探的地质编录工作完成后,及时回填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三)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规范标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槽探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三、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项目环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陕西省白河县邓家沟一带铜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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