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为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影响,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营造安全、文明的春节氛围,努力让广大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宣传和巡查工作。
一是提前部署做好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禁放意识。自1月24日起(农历腊月二十三)直至元宵节,安康市生态环境白河分局坚持巡查值班制度,组织执法人员每天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工作,向群众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同时检查商店和地摊是否储存及销售烟花爆竹、组织经营者签订了烟花爆竹禁售承诺书。在体育场、长春路、旬白路、桥儿沟社区等分片负责区域内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沿街使用高音喇叭循环播放禁放规定,并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让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相关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性,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禁燃禁放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是“双节”期间持续巡逻管控,严肃查处违规燃放。禁放管控重点时段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全体队员与公安民警,每天早8:00至晚00:30不间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巡查工作,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4人(次),张贴《通告》42处、发放倡议书160余份,签订禁售承诺书21家,在巡逻检查过程中,对重点管控区域发现的4起小孩玩摔炮行为,均现场制止并批评教育。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巡逻管控,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制止并联系公安部门处置,迅速终止污染行为,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