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1-12-22 09:30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zfbmxzfb/2022-0002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21〕79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22 09:30

各镇人民政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白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白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

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统筹推进、克难攻坚,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生态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步伐,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安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安政办发〔2021〕18号),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工作要求,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标,以启动实施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抓手,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坚持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重点突破与综合整治相统筹,成果巩固与接续推进相促进,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突出我县特色,努力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先规划后建设,坚持城乡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壮大、乡风文明建设等,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工作。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各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立地条件,进一步明确目标、找准问题、强化措施,合理确定整治模式和标准,精准施策、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立足农村,彰显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突出农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民生活品质改善的互促多赢。

——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构建政府、市场、村集体、农民等多方共建共管共享格局,形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强大合力。

——持续推进,健全机制。建管并重、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建管运维机制。注重质量、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积小胜为大胜。

(三)行动目标

突出净、绿、美,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稳定在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95%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7%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综合承载功能持续增强。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村庄规划。一是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规划,在仓上镇天宝、裴家、槐坪三个村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完成的基础上,按照“镇级党委政府主导、村级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到2025年实现全县所有村(社区)村庄规划应编尽编,确保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二是充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生产生活空间、突出乡村特色,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将发展经济和群众意愿相结合,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有机相融合,坚持“多规合一”,避免“千村一面”。(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二)全力实施“百千工程”。大力推广浙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推进整治提升行动,通过示范引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2021年,全县已创建示范村33个,推进村实现全覆盖,自2022年起,在巩固提升已创建示范村和推进村的基础上,每镇每年继续确定1—2个示范村进行创建引领,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大力实施“三化一片林”工程及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区位特点、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重点治理“脏、乱、差”,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通过“百千工程”全覆盖,辐射带动全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到2025年实现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道路硬化畅通、村容村貌全面提升的局面。(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等部门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三)抓实农村厕所革命。一是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为重点,通过辐射带动和示范推动,全县每年完成700座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任务,确保到2025年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二是加强集镇、村(社区)等人口密集区的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推进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公共卫生厕所的建设,逐步完善第三卫生间建设,健全公共厕所保洁体系,落实公共厕所管护机制,保障公共厕所干净整洁。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学校厕所提升改造,所有农村学校厕所必须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水平;四是突出抓好改厕后长效运行管护、粪污处理,因地制宜配备必要管护设备,将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加快信息化管护平台建设,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管护、处理,尽量就地就近消纳、综合利用,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四)注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坚持分区分类有序治理、递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和生态敏感区农村生活污水。2020 年至2021年完成 59 个行政村(社区)污水治理,全县 48%以上行政村(社区)覆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城关镇和中厂镇的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到2022 至2023年,累计完成 85 个行政村(社区)污水治理,使全县 70%以上行政村(社区)覆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优先治理茅坪镇、西营镇、冷水镇、城关镇、麻虎镇、中厂镇、构朳镇;到2024 年至2025年,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污水治理或管控,使全县 100%的行政村(社区)覆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稳定在40%以上。二是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对农村河塘、沟渠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各镇村每年集中整治两次以上。三是实施农村水系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统筹农村河流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流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农村幸福河流和清洁小流域治理试点。组织护鱼员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禁渔落到实处。(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县水利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五)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是扎实推进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试点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清洁行动,大力推广“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及收运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垃圾处理综合水平。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农村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转运能力。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示范村(社区)建设,到2022年,90%以上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近消纳。巩固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成果,杜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完善水库、大坝、河道垃圾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县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等部门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六)提升村容村貌水平。一是立足“秦楚边城,水色白河”定位,加强村庄建设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衔接,全面改善村容村貌,积极打造美丽乡村。抓好春秋两季造林,坚持规模造林与“四旁”植树结合,加快乡村绿道、村庄绿化美化、庭院绿化建设,通过推广使用良种壮苗、加强造林后期管护、优化防护林网结构等,全面提升乡村绿化质量。二是全面清理私搭滥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合理布局应急、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公共信息。三是进一步巩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管理管护机制,确保农村通村硬化道路达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以农村动力用电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电网智能化建设,提高电网装备和设计水平,保证农村动力用电无忧、供电服务到位。四是围绕“净美白河”主题和“八清一改”要求,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把村庄清洁行动与爱国卫生运动有机结合,持续推进,深化提升,促进村庄从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攻坚战和歼灭战,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县财政局、县电力局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七)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一是强化基层管护队伍建设,落实管护经费,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明确镇村的管护责任,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适当付费的合理费用分担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二是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产权归属和运行管理责任,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农村人居环境一体化运维,基本实现行政村保洁制度全覆盖。三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扎实推行“门前四包”制度,明确村民责任,积极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评比等活动,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断提高维护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四是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建设,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约束范畴,出台村庄清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相关标准体系。(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教体科技局等部门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镇要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镇、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全力做好资金和政策保障。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投入机制,完善投入体系,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财政预算和建设计划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切实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政策。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简化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手续,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

(三)完善督导考核体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督查考核办法,将其纳入各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以镇为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并与相关支持政策挂钩,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镇予以倾斜支持。

(四)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体系,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宣传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https://www.baihe.gov.cn/Content-2359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