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荐评选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安办字﹝2021﹞96号)文件精神,我县创建办按表彰范围,组织推荐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高福宏等9个单位和个人作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经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鉴定通过,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1.县委宣传部
2.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3.双丰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
1.高福宏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阮 郁 县创建办主任
3.曾 娟 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文化文物股长
4.卢传珍 县文化馆馆长
5.赵诗武 县图书馆馆长
6.丁 臻 仓上镇人民政府文化站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915-7820901提出意见。
白河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1日